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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规管批前公示(2018)第074号
广大市民
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,现依法对“十堰市张湾区三馆两中心一广场EPC项目”进行批前公示,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,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相关部门反映,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。
一、项目概况
十堰市张湾区三馆两中心一广场EPC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内,在发展大道和建设大道交汇处。三馆两中心规划用地面积为36098.13平方米,规划总建筑面积83226.25平方米,计容面积68449.47平方米,已征用地容积率1.90,建筑密度35.82%,绿地率30.52%,停车泊位289个;汽车文化广场规划用地面积为42904.69平方米,规划总建筑面积33030.01平方米,不计容面积33030.01平方米,绿地率35.65%,停车泊位737个。道路出入口:建设大道、发展大道;建筑风格及色彩:多层次复合立体绿色建筑、绿色生态市民广场(见效果图)。经审查,该项目建筑间距等各项指标均符合《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(2016年版)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控规要求。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及便民服务项目建设,推进方案审查,项目需进一步完善规划用地及土地手续。
二、规划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
2、《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》
3、《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(2016年版)
三、公示地点
1、固定现场:市规划局办公楼前规划批前公示栏(15个工作日)
2、项目现场:公示期至竣工清场
3、新闻媒体:《十堰日报》
4、规划局网站
四、公示时间
从《十堰日报》登报之日起15日内
五、联系方式
传真号码:8662481 联系电话:8662483
联 系 人:王健 电子邮箱:syghjg@163.com
地 址:十堰市人民北路11号十堰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科
邮 编:442000
附件:“规划总平面图”、“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”(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规划局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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