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市新政无截止日期 十堰市民无需突击购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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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房网讯 记者 彭璟 报道:目前,有不少消息说执行了近一年的购房税费优惠将在年底“行驶到终点”,不少购房者正在为享受优惠而作最后的突击购房。对此,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表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,因为去年年底公布的大部分购房优惠政策条款并无截止日期,仅有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优惠一项政策将在2009年年底到期。
记者了解到,为了减小金融危机对国内楼市的影响,我国从08年年底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来力保楼市稳定。在此期间,这些政策有效提振了当前楼市,而且大大超出预期。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,全国房价涨幅在10月已经达到了3.9%,而十堰城区的房价更是有突破性的增长,除了以每月4%的涨幅速度上升外,10月房屋销售均价更是达到了3200㎡,不容忽视的是这个数字还在以绝对的速度直线“狂奔”。
事实上,根据今年的优惠政策,购房者可减轻几千至两万元不等的购房税费负担,但相对于当下动辄几十万一套的房子,占的比例很小。买房应从自身出发,综合考虑价格、地段、户型等因素,切勿为贪图小利而勉强购买不符合自己需求的房产。
从另一方面来讲,市民的火爆购房也会造成房价快速升高。业内人士指出,对于普通购房自住的市民来说,应该学会在楼市中“捡漏儿”,选择一些新面市的定价偏低的楼盘项目;或者跟随政府规划和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,在项目刚刚开盘时出手购房。在同样的地段,各个项目的定价策略各不相同,买房一定要多逛楼市,多到项目现场去考察,综合比较才能最终选择到合适的楼盘。
注:去年10月份财政部发文规定,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的,契税税率下调到1%;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;并且两者两项政策没有规定截止时间。之后的12月份,国务院131号文件又推出两项重磅优惠政策:一是明确了改善型住房的相关政策;二是减免营业税,普通住房免征期由5年降至2年,不足两年转让的按差额征收,截止日期到今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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